| 索引號: | 11330783K15043025N/2025-1010440289 | 主題分類: | 農業水利綜合類 |
|---|---|---|---|
| 發布機構: | 東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2-09 |
| 文號: | 東政辦發〔2025〕30號 | 文件登記號: | GDYD01-2025-0012 |
| 有效性: | 有效 |
東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陽市農村供水縣級統管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鎮、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東陽市農村供水縣級統管實施辦法》已經市十六屆政府第九十二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東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2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東陽市農村供水縣級統管實施辦法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農村飲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水利部“3+1”標準化建設和管護模式要求,加快城鄉供水一體化布局、規模化發展、專業化運營、規范化管理,確保農村群眾飲水安全,根據《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村供水縣域統管工作的通知》(辦農水〔2024〕107號)、《浙江省農村供水保障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00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目標
按照“政府監管、企業化運營、專業化管理、社會化服務”原則,全面落實農村飲水安全管理政府主體責任、水務部門監管責任、統管單位運行管理責任,逐步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實現農村供水縣域統管。建立縣域農村供水專業化運維服務管護平臺,健全縣域統管標準服務、運營管理、監管責任以及服務保障體系,實現農村供水專業化管護全覆蓋,農村供水工程良性穩定運行,推動全市城鄉飲水“同質、同管理、同服務”。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東陽市行政區域內所有鄉鎮水廠、聯村水廠及單村供水站等,不包括由用水戶自管自用的分散供水工程。
三、主要內容
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實行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市人民政府對全市農村供水安全負主體責任,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共同做好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工作。
(一)強化縣級統管責任
1.統管單位承擔農村供水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職責,對全市農村供水安全負運行管理責任。具體職責為:
(1)實施農村供水工程建設;
(2)制定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及規程并張貼上墻;
(3)定期開展業務培訓,管理人員熟練掌握供水設備操作技能;
(4)及時做好藥劑配送及加藥服務;
(5)按規定對水源、水廠(站)、管網開展巡檢,做好巡查記錄;
(6)定期對供水設施設備進行維護,做好維護記錄;
(7)健全水質檢測制度,配足水質檢測設備、檢測人員,按規定對水源水、出廠水、末梢水水質進行化驗分析,“千噸萬人”水廠應配備獨立的水質化驗室;
(8)編制安全應急預案并適時修訂,開展應急演練。
2.統管單位要加快推進取水、制水、輸水、用水全流程感知體系建設,實現水質、水量、水壓等數據實時監測。
3.統管單位要科學設置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內控制度,配備專業化運維管理隊伍,單村供水站按照不低于0.2人/站配備專業管護人員。
4.統管單位要做好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專業化、長效化和信息化管理,向用水戶提供符合水質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務;暢通24小時供水服務電話,快速受理供水咨詢、開戶、報修等事項;依托規模化水廠等合理設置農村供水服務網點,打造2小時服務圈。
5.統管單位要嚴格落實應急措施,建立供水應急物資儲備倉庫,做好工程搶修、抗低溫冰凍防御和應急送水等應急保障。
6.統管單位要定期評估工程供水能力,開展管網供水水壓和漏損監測,提出新建供水工程和管網更新改造計劃建議。
7.統管單位要建立用水申請開戶制度,創新水費收繳方式,逐步推廣使用智能水表,運用水費預存、銀行代扣或在線支付等方式提高繳費便捷度。
(二)強化部門協同
1.市水務局對全市農村供水安全負行業監管責任,統籌全市農村供水工作,指導和監督統管單位落實供水統管責任,負責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的技術指導、監督檢查、日常抽查等工作。
2.市發改局負責核定城鄉公共管網供應的自來水價格。
3.市財政局統籌各級資金,做好農村供水工程運維經費保障有關工作。
4.市衛健局負責農村供水工程的衛生健康評價、水質監測和衛生監督等工作。
5.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東陽分局按照職責做好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及相關環境管理工作,定期開展水源水質監測。
6.市稅務局、市供電公司負責落實稅費、用電優惠政策。
7.鎮鄉街道對轄區內農村供水安全負主體責任,負責做好供水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過程中的政策處理、供水糾紛調解、工程長效管護的監督檢查、居民安全用水和有償用水意識的宣傳引導等工作;指導村民委員會將水源保護、水費繳納等納入村規民約,做好水源地保護工作;配合做好水費收繳、供水設施保護和供水問題反饋。
(三)強化資金保障
1.農村供水統管資金來源包括供水企業自籌、水費收繳、上級補助資金、市級財政補助資金等。
2.農村供水工程嚴格實行水費征收、“一戶一表”計量收費制度,鼓勵推行分類水價、階梯水價制度,鼓勵安裝智能水表,實行智能繳費。對村內供水管網“一戶一表”改造完成的村實行收費到戶,對未完成“一戶一表”改造的村暫按村總表收費。單村供水站可采取限額免費、過渡期優惠、低收入農戶水費優惠等措施,引導村民安全用水。
3.農村供水工程運維補助標準為聯村水廠不低于12萬元/座,單村供水站不低于8萬元/座,鄉鎮水廠補助標準視年度上級資金下達情況由市水務局商市財政局確定。補助標準可根據水廠(站)年度維養計劃,由市水務局報市財政局同意后適當上浮。
4.每年底由市水務局牽頭,組織市財政局、屬地鎮鄉街道對農村供水工程當年度運行與管護情況進行聯合考核評價,評價標準見附件《東陽市農村供水工程長效運維考核評分表》。
5.市水務局應及時向統管單位通報考評結果,并根據考評結果會同市財政局下達補助資金。考評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按市水務局商市財政局后確定的補助金額實行全額補助;得分在75(含)~89分的,按市水務局商市財政局后確定的補助金額50%進行補助;得分在75分以下的不予補助。
6.市財政局、市水務局負責監督農村供水工程運維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要嚴格按照有關財務、會計制度,不得用于與農村供水工程建設、管護工作無關的支出,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移用。
四、附則
本辦法自2026年2月7日開始施行。
附件
東陽市農村供水工程長效運維考核評分表
類別 | 項目 | 基本要求 | 標準分 | 評分內容及要求 |
一、設施良好(18分) | 1.水廠(站)環境 | 水廠(站)環境整潔,綠化保養到位,標識標牌規范整潔。 | 6 | 1.廠區綠化保養不到位的,扣1分。 2.廠區環境衛生狀況不佳的,扣1分。 3.未設立標識標牌的,扣2分;標識標牌破損脫落的,扣2分。 |
2.設施設備 | 設施設備配套齊全,功能完好,運行正常。 | 8 | 1.水廠(站)未實行封閉式管理的,扣2分。 2.設施設備有破損、漏水的,扣2分。 3.千噸萬人供水工程未配備水質化驗室,扣2分;已配備但未能實現檢測頻次、檢測指標等國家和省要求的,扣2分。 | |
3.管道 | 管道保護到位。 | 4 | 裸露管道無防曬防凍措施的,每處扣1分。 | |
二、管理規范(34分) | 1.管理機構 | 管理機構健全,崗位設置合理,員工職責明確。 | 5 | 1.統管單位組織架構建立不合理,扣2分。 2.統管人員不了解供水情況或履職盡責不到位,扣3分。 |
2.制度建設 | 建立生產運行、水質檢測、維修養護、水費收繳、安全巡查等制度,制度符合實際并落實到位。 | 6 | 1.崗位責任、運行操作、安全生產、水質檢測、維修養護、計量收費等管理制度應當建立但未建立的,每缺一項扣1分。 2.主要制度及關鍵操作規程未上墻的,每項扣1分。 | |
3.安全生產 | 不發生涉及人身、供水等安全生產事故。 | 6 | 年度內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本項不得分。 1.未確定安全生產責任人的,扣3分。 2.未配備消防設施的,扣3分。 | |
二、管理規范(34分) | 4.管理人員配備 | 管理人員配備滿足日常運行管理要求。 | 6 | 1.管理人員不合理(人員與工程配備率小于1:5),扣2分。 2.未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扣2分;未對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扣2分。 |
5.應急管理 | 制定健全的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儲備應急物資。 | 5 | 1.千噸萬人供水工程未單獨建立或印發農村供水應急預案的,本項不得分;千噸萬人以下供水工程未建立或印發農村供水應急預案的(可合編),本項不得分。 2.農村供水應急預案未落實到具體單位和人員的,扣2分。 3.未配備應急物資的,扣2分。 4.應急供水預案未定期演練的,扣1分。 | |
6.供水服務 | 公開供水服務電話及責任人信息,供水服務到位。 | 6 | 1.供水工程責任人信息未公開,扣3分。 2.未建立或未公開供水服務電話,扣3分。 | |
三、運行管理(28分) | 1.水質水量 | 供水水量滿足,水質達標。 | 10 | 1.未按規定辦理取水許可證或取水許可已過期的,扣2分。 2.千噸萬人供水工程未辦理衛生許可證,扣2分。 3.未按規定開展出廠水、末梢水水質檢測的或者檢測頻率不符合規定的,扣6分。 |
2.水費收繳 | 水費收繳率不低于95%。 | 8 | 不收水費的,本項不得分。 1.水費收繳率低于95%的,扣5分。 2.未建立水費收繳臺賬的,扣3分。 | |
三、運行管理(28分) | 3.運行管護 | 工程運行管理有保障,供水正常。 | 6 | 1.運行管護不當,一年內出現2次及以上大面積或長時間停水斷水(72小時以上),本項不得分。 2. 12314舉報問題、省級以上媒體曝光或縣級以上政府通報督辦供水問題、省級監督電話接到舉報供水問題屬實,本項不得分。 3.未按要求開展水源、供水工程及管網巡查的,扣2分。 4.無巡查記錄或記錄不完整的,扣2分。 5.未建立供水設施設備日常保養、定期維護和大修理等臺賬記錄的,扣2分。 |
4.維修養護 | 建立維養計劃,落實維養經費。 | 4 | 1.未建立年度維修養護計劃,扣2分。 2.未落實年度維修養護經費,扣2分。 | |
四、數字化管理(20分) | 1.數字化設備配備 | 安裝視頻監控與水質水量在線監測設備,藥劑自動投加,配備自動監測液位計。 | 8 | 1.未安裝視頻監控,扣2分。 2.未配備水質、水量在線監測設備,扣2分。 3.消毒劑不能根據水量變化自動投加,扣2分。 4.清水池未配備自動監測液位計的,扣2分。 |
2.數字化設備運行 | 視頻安防監視系統、在線監測系統運行情況。 | 4 | 1.視頻安防監視系統運行不正常,扣2分。 2.在線監測系統運行不正常,扣2分。 | |
3.系統數據維護 | 浙江省城鄉供水數字化管理系統(浙水好喝)數據維護及時。 | 8 | 1.浙水好喝系統月供水量未及時填報的,扣2分。 2.浙水好喝系統月水質情況未及時填報的,扣2分。 3.浙水好喝系統顯示供水實況異常且未及時處理的,扣2分。 4.浙水好喝系統水廠(站)基礎數據未及時維護的,扣2分。 | |
五、加分項 | 工作成效突出 | 省級及以上媒體正面宣傳報道;典型工作經驗、技術創新等獲省級及以上示范推廣。 | 5 | 本項最多加5分。 1.年度內獲省級及以上媒體正面宣傳的,每次加1分。 2.年度內獲省級及以上榮譽的,每次加2分。 3.年度內典型工作經驗、技術創新等獲省級及以上示范推廣的,每次加2分。 4.年度內獲省級及以上領導正面批示的,每次加2分。 |
備注:1.本表適用于我市所有集中供水工程(不包括分散供水工程);
2.每個單項分值扣完為止。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辦、政協辦,人武部,法院,檢察院,
各群眾團體。
東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2月9日印發
東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陽市農村供水縣級統管實施辦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