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783K15043025N/2024-217389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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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4-07-2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東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吳寧街道等18個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的通告》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做好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提升賦權工作科學性、精準度,加強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條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統一目錄(2021年)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65號)等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對2022年7月15日賦權的鄉鎮(街道)處罰事項進行調整。我局結合實際,制定了《東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吳寧街道等18個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的通告》。
二、主要內容
(一)賦權事項和管轄區域。調整后吳寧街道、白云街道、江北街道、六石街道、城東街道、南市街道、歌山鎮、千祥鎮、畫水鎮、佐村鎮和三單鄉等11個鄉鎮(街道)在各自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統一行使建設、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消防救援、自然資源等5個領域41項行政處罰權;橫店鎮在本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統一行使電影、發改、公安、廣電、建設、交通運輸、教育、林業、民政、農業農村、氣象、人防、人力社保、生態環境、市場監管、水行政、文化旅游、消防救援、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等20個領域396項行政處罰權;南馬鎮、巍山鎮在本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統一行使發改、公安、廣電、建設、交通運輸、教育、林業、民政、農業農村、氣象、人力社保、生態環境、市場監管、水行政、消防救援、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等17個領域354項行政處罰權;湖溪鎮、虎鹿鎮、東陽江鎮、馬宅鎮在各自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統一行使建設、林業、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水行政、消防救援、自然資源等7個領域55項行政處罰權。
(二)職責權限。賦權事項調整后,涉及作出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等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仍由縣級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管轄,鄉鎮(街道)應及時移送。
(三)執法保障。業務主管部門應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審查審批、批后監管、業務指導等行業行政監管職責,加強鄉鎮(街道)案件辦理的日常指導和培訓工作,不斷提升基層辦案和執法規范化水平。
(四)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因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進行調整的,按照規定進行調整、公布。各鄉鎮(街道)應當向社會公開職責范圍、執法依據、處罰標準、執法程序等事項,接受社會監督。
(五)通告實施前已立案未結案案件仍由調整前原行政處罰單位繼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六)本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三、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東陽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解讀人:陳勇
聯系電話:0579-8609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