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號: | 11330783K15043025N/2025-216944 | 發文字號: | 東政告〔2025〕1號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成文日期: | 2025-07-08 |
| 主題分類: |
因東陽市交通項目建設需要,本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東陽市人民政府關于東陽市交通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決定》,決定征收東陽市交通項目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東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2025年修訂版)》(東政辦發〔2025〕12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東陽市交通項目。
二、房屋征收范圍
甬金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寧波至金華段(金華段)、351國道東陽馬宅至江北段改建工程、527國道東陽白峰嶺至李宅段改建工程、S315三門至龍游公路東陽懷魯至周官段改建工程、東陽市X501城南東路改建工程、東陽市X519后葛線滄江至儀堂段改建工程、橫店影視大道北延工程、金甬鐵路東陽國際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項目征收紅線規劃范圍的房屋及附屬物。
三、房屋征收部門
東陽市房屋征收服務中心。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交通工程項目涉及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詳見《東陽市交通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
六、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金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2.東陽市交通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docx
東陽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7日
東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 ? ? ? ?2025年7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