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鎮編制了《巍山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巍山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建議閱讀《指南》。巍山鎮人民政府負責推進、協調、指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聯系電話:0579-86961121,傳真號碼:0579-86961130。
一、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和工作機構
東陽市巍山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全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工作機構名稱:東陽市巍山鎮人民政府黨政辦
辦公地址:巍山鎮工人路1號。
辦公時間:夏令時: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令時: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工作日)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單位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巍山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申請人可以在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指定地點查閱。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單位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指定地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網站地址http://www.win7la.com/col/col1229326523/index.html;指定地點為:巍山鎮工人路1號,公開時間為:夏令時: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令時: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工作日),聯系電話:0579-86961121,傳真:0579-86961130。
互聯網聯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意見建議。該平臺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單位還將采用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其它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后,本單位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變更后的20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編排體系
各類信息的編排體系見下表。?
索引號 | 公開形式 | 發布機構 | 生成日期 | 文號 | 公開時限 |
1.信息名稱。
簡要描述巍山鎮人民政府信息內容
2.信息分類。
巍山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包括機構信息、政策文件及解讀、規劃計劃、財政信息、人事信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題、重點領域等7個一級類別和39個二級類別。
三、依申請公開
申請人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單位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公開范圍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本單位不予公開。但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二)受理機構
本單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巍山鎮人民政府黨政綜合辦,聯系電話:0579-86961121,傳真號碼:0579-86961130,通信地址:巍山鎮工人路1號,郵政編碼:322109,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夏令時: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令時: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三)提出申請
向本單位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填寫《巍山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點領取,也可以在網站上下載。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依申請公開互聯網申請受理地址為: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446329/reserved/index.html#/?areaCode=330783,申請人可以在“中國東陽市人民政府網站(鄉鎮街道信息公開—巍山鎮)”站上直接填寫《巍山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并確認發送。申請信息到達網站服務器的時間為申請時間。
2.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掛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信函、電報、傳真到達申請受理機構的時間為申請時間。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巍山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定地點,當場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
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本單位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四)申請辦理及期限
本單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
本單位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即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受理機構負責人同意,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本單位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單位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五)收費標準
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
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六)不予公開范圍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監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部門舉報。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