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東陽市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建議閱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工作機構名稱:東陽市農業農村局
辦公地址:東陽市望江北路316號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班時間 夏令時:8:30—11:30,14:00—17:30;冬令時:8:30—11:30,13:30—17: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聯系電話:0579-86650707
傳真號碼:0579-86650707
互聯網聯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意見建議。該平臺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二、信息公開內容
東陽市農業農村局負責主動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1)機構信息。主要包括機構概況、領導信息、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等信息。
(2)政策文件。主要包括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其他文件等信息。
(3)行政權力。主要包括權責清單和辦事指南等信息。
(4)工作信息。主要包括規劃計劃和工作動態等信息。
(5)人事及財政信息。主要包括干部人事任免、財政預決算公開等信息。
(6)其他。包括信息公開年報、信息公開指南等信息。
三、編排體系
各類信息的編排體系見下表。
信息名稱 | 生成日期 | 公開方式 | 公開時限 | 發布單位 |
(1) 信息名稱
簡要描述東陽市農業農村局相關信息內容。
(2) 公開方式
公開方式是指政府公開信息的種類,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公開三類。公開信息目錄僅限于主動公開。
四、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公開的具體內容如“信息公開內容”所述:涵蓋了機構信息、政策文件、行政權力、工作信息、人事及財政信息等方面信息。
公開形式: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本單位主要采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東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win7la.com/)查閱。
公開時限: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申請人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市農業農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依申請提供該相關政府信息時,根據掌握的該政府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所提供的政府信息進行匯總、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區分處理的除外)。
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但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1. 受理機構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東陽市農業農村局;聯系電話:0579-86650707,通信地址: 東陽市白云街道望江北路316號 ,郵政編碼:322100 。
2. 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根據《條例》第十三、二十條的要求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東陽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東陽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win7la.com)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上下載,也可以在辦理機構處領取。具體申請方式有三種:
(1)當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2)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東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直接填寫《申請表》,網址: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446329/reserved/index.html#/?areaCode=330783,填寫后提交即可。
(3)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字樣;
申請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請時,受理機構認為需要當面核實有關證明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點接受核實。
受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申請事項。
(三)申請內容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信息盡量描述詳盡、明確;若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該信息載體的提示。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
公民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東陽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委托他人代辦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授權書。
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東陽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五)申請辦理及期限
1.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2.申請人所提申請內容不明確或者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補正時間為收到補正告知函10個工作日)。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本機關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
4.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期限內。
(六)收費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相關規定,本機關可以向申請人收取費用。
五、不予公開范圍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六、監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東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和東陽市監察局舉報。
東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聯系電話:0579-86655263,通信地址:市行政中心9樓,郵政編碼:322100。
市監察局聯系電話:0579-86655368,通信地址:市行政中心13樓,郵政編碼:322100。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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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開申請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