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準確地獲取東陽經濟開發區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1.主動公開范圍。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則,按照《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依法向社會主動公開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群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并遵照上級行政機關部署,結合實際工作不斷增加主動公開內容。
2.主動公開內容。
(1)開發區領導及分工;
(2)開發區工作機構、下屬單位及其主要職能;
(3)開發區需依法公開的工作文件;
(4)開發區年度、半年度工作總結及計劃;
(5)開發區部門預決算報告;
(6)開發區人事任免信息;
(7)開發區工作動態;
(8)開發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建設公告信息;
(9)其他需要公開的政府信息。
具體信息可參見《東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3.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按照“政府信息目錄編制要充分體現‘五公開’、政策解讀、輿情回應、公眾參與”的要求,當前政府信息按照組配分類和政務“五公開”進行編排。其中,組配分類有“機構信息、政策文件與解讀、規劃計劃、財政信息、人事信息、公示公告、工作動態”等內容;政務“五公開”分類有“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信息內容。
信息公開目錄以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區來展示相關內容。檢索區分別提供全站搜索和關鍵字、全部、標題、索引號、文號、正文、發布機構、日期等精準檢索2種方式;目錄區顯示索引號、標題、發布單位、發布日期等內容。具體信息編排包含了索引號、主題分類、發布機構、文號、公開日期、正文等內容。
4.公開方式。
東陽經濟開發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將通過《東陽日報》、東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win7la.com/)向社會公開。
5.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申請人需要政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開發區申請獲取。開發區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但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一)受理機構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東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聯系電話:0579-86766266 ,通信地址: 東陽市東陽木雕小鎮青創基地(云松路2號) ,郵箱:dycbgyxq@126.com,郵政編碼:322100 。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根據《條例》第十三、二十條的要求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東陽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zjysqgk.zj.gov.cn/ysqgkqt/ysqgk/front/showzdqh.do)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上下載,也可以在辦理機構處領取。具體申請方式有三種:
(1)當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2)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直接填寫《申請表》,網址:http://zjysqgk.zj.gov.cn/ysqgkqt/ysqgk/front/showzdqh.do,填寫后提交即可。
(3)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字樣;
申請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請時,受理機構認為需要當面核實有關證明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點接受核實。
受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申請事項。
(三)申請內容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信息盡量描述詳盡、明確;若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該信息載體的提示。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
公民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東陽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委托他人代辦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授權書。
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東陽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五)申請辦理及期限
1.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2.申請人所提申請內容不明確或者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補正時間為收到補正告知函10個工作日)。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本機關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
4.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期限內。
(六)收費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相關規定,本機關可以向申請人收取費用。
三、不予公開范圍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監督和保障
(一)申請人認為市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一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舉報。
(二)申請人認為市政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五、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和工作機構
東陽經濟開發區辦公室是本行政區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東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的信息公開工作。
工作機構名稱:浙江東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辦公地址:東陽市東陽木雕小鎮青創基地(云松路2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聯系電話:86766266
互聯網聯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意見建議。該平臺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電子郵箱:dycbgyxq@126.com
依申請公開互聯網申請受理網址::www.win7l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