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783002611200X/2004-00024 | 主題分類: | 土地 |
|---|---|---|---|
| 發布機構: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成文日期: | 2004-01-19 |
| 文號: | 東土資〔2004〕6號 | 文件登記號: | - |
| 有效性: | 有效 |
關于收回建設用地審批等權限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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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按照清理整頓土地市場的工作要求,根據東政發〔2004〕7號《東 陽市人民政府關于繼續開展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切實做好開發區 ?(園區)整頓規范工作的通知》中“對下放的規劃編制、規劃管理、 土地征用、供地審批等權限應立即收回”的精神。決定收回建設用地 審批等權限。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廢止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二日的原土地管理局與經濟開發區土 地規劃局簽訂的委托書。
二 、收回“委托書”中下放的建設用地審批、國有土地使用權出 讓、轉讓、土地登記、土地監察等管理權限。
三、經濟開發區范圍內涉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征用、土地 審批、土地出讓、土地登記、土地監察等均由本局統一管理。出讓金 按“收支兩條線”的規定, 一律上繳市政財專戶。
東陽市國土資源局
二OO四年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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