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783MB0N94570U/2025-223867 | 發布機構: | 東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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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開日期: | 2025-10-2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東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5年度無照經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所(分局)、機關各科室、直屬各單位:
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公平競爭,守牢安全底線,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無照經營專項整治行動。現將《2025年度無照經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東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
2025年度無照經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健康發展,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決定開展無照經營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凈化市場環境、消除風險隱患、促進公平競爭為總目標。在常態化日常監管基礎上,加強無照經營專項整治,重點查處無合法場所或擅自改變場所性質、存在嚴重生產安全隱患或環保等問題的無照經營行為;進一步引導大眾創業創新發展,對符合要求的生產經營單位,幫助指導辦理相關證照,規范生產經營行為,最大限度排除全市無照生產經營單位。
二、監管重點
餐飲、食品生產流通、藥械化妝品、特種設備等重點監管領域的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制造、運輸和銷售危險化學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如成品油零售)、涉爆粉塵、工礦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破壞環境資源等領域的無照經營行為;各類工業生產、制造領域(尤其是勞動密集型)的無照經營行為;利用違法違規建筑從事無照經營的違法行為;無照從事“景點”經營,破壞旅游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
專項整治行動與全市各類綜合治理工作緊密結合,通過網格化渠道加大宣傳、排查、預警,推動規范亮照,積極引導和幫助具備條件的無照經營者辦理登記手續,嚴肅查處違法情節嚴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無照經營行為。從日常監督過程中掌握的難點重點出發,強化工業園區、校園周邊、各類市場、城鄉接合部、旅游景區、車站等區域固定經營場所的無照經營的整治力度。
三、時間安排
(一)排查宣教階段(10月15日前)。各單位結合安全生產檢查、日常監管、市場經營主體年報等工作,進一步深入排查轄區內的無照經營情況,根據掌握的轄區實際情況有的放矢,建立無照經營主體信息臺賬,分輕重緩急跟蹤處置。
(二)規范整改階段(10月底前)。各單位要堅持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排查出的無照經營主體分類處置,經營時間較短,社會影響不大、經營條件、經營范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督促整改、引導其依法辦理相應手續,合法經營;對經營時間較長、規模較大、存在安全隱患和環境污染的,及時進行查處。
(三)集中整治階段(11月底前)。在整改期限內仍未辦理相關手續或停止經營的堅決予以查處,涉大面積、區域性、行業性、群發性的無照經營活動要上報聯合相關部門加大整治力度,潛在區域集中、社會危害嚴重、查處難度大的群發性無照經營行為可報請市局抽調全局精干力量整治。
(四)總結提高階段(12月底前)。各單位要對整治工作進行回顧總結,嚴防被查處的無照經營行為死灰復燃,通過查漏補缺,鞏固整治成果,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協調。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是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履職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各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組織、協調好管轄區域的無照經營查處基礎工作,將無照經營查處與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一廠多租”整治、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營商環境提升、根治欠薪等工作有機結合,堅持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相結合,崗位履職與聯合執法相結合,確定整治重點和實施方案,扎實有效地開展。
(二)提升數字化監管,完善協同監管。要充分利用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互聯網+監管)平臺,實現證照監管信息在部門之間實時流轉、實時抄告、實時留痕、一網歸集。對涉及部門多、范圍廣、情況復雜、查處難度大的無證無照經營行為,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通過力量聯合加大整治力度。積極做好宣傳教育為前提,對拒絕、阻礙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的,確需公安部門配合的應及時通報,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置。
(三)嚴格依法行政,規范經營行為。執法人員要準確把握《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和《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的主要內容和精神,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監管原則,依法開展無照經營行為治理。對涉及行政審批的事項,要依法將有關線索移交主管部門;對于不涉及行政審批的無照經營行為、法律法規明確由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的無證經營行為以及有證無照的經營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對具備辦理證照法定條件,經營者有繼續經營意愿的,應當引導、幫助辦理相應證照并指導,助力后續規范經營。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輿論氛圍。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充分利用報刊、電臺、廣播、網絡等媒介,宣傳無照經營行為的危害和后果,及時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及時處理群眾舉報投訴,為治理無照經營行為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通過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震懾違法分子,引導入市經營者守法自律,形成良好社會共治局面。
請各所(分局)及時上報整治工作典型案例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并于12月20日前將工作總結上報至市局信用監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