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構全稱 : | 東陽市人民政府白云街道辦事處 | 機構負責人: | 趙美弟 |
| 聯系方式: | 0579-86815676 | 機構地址: | 東陽市白云街道望江北路2號 |
| 辦公時間: | 夏令:8:30-11:30,14:00-17:30;冬令:8:30-11:30,13:30-17:00 (節假日除外) | ||
第一條 為規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根據《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和《東陽市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共東陽市白云街道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街道黨工委)領導白云街道全面工作。東陽市人民政府白云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街道辦事處)管理本轄區行政工作。
第三條 本規定確定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等,是白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職責權限、人員配備和工作運行的基本依據。
第四條 白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金華市委和東陽市委關于街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把堅持和加強黨對街道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落實到履行職責過程中。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黨委、政府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研究決定本行政區域內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領域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二)強化黨工委對基層工作的全面領導,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統籌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推進轄區內社區黨建和單位黨建、行業黨建、區域化黨建互聯互動,統籌抓好轄區內混合所有制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和新領域、新業態、新群體黨建工作;堅持黨建引領,以黨建工作推動各項民生事業發展。
(三)負責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宣傳、統戰工作,綜合協調及指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和人民武裝工作,推進精神文明建設。
(四)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做好征地拆遷、平臺建設、招商引資、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統計等工作。
(五)負責農業農村工作,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田園社區”建設工作,深化完善農業公共服務體系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體系,高水平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
(六)按照區域總體規劃,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城鎮建設規劃和各專業規劃;組織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各項公益事業建設,改善群眾生活環境。
(七)組織實施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財政、民政、衛生健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退役軍人服務、應急救援、殘聯等工作,積極構建公共服務均等化體系,促進社會事業發展。
(八)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和司法行政工作,指導居民委員會工作,組織居民和單位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承擔轄區平安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強化信訪和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九)迭代升級基層治理體系建設,統籌推進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發揮基層治理四平臺作用;統籌協調轄區內的派駐機構和派駐人員,協調推進市場監管、城鎮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食品藥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和上級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任務。
第五條 設立與基層治理四平臺相適應的內設機構,白云街道設置內設機構8個,具體為: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綜合信息指揮室)
承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協調、政策調研、會議組織及有關決議的落實督辦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檔案、保密、政務公開、后勤管理等工作;負責監督實施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負責統籌協調基層治理四平臺日常運行,承擔基層治理四平臺線上線下統籌、分派流轉、分析研判、綜合指揮、督導考評等工作,建立健全運行管理機制;承擔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黨建綜合辦公室(民族宗教事務所)
承擔黨建統領平臺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負責基層黨建工作,組織開展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各項活動,統籌社區黨建、單位黨建、行業黨建、區域化黨建互聯互動;負責轄區內“兩新”黨建工作;負責轄區內社區班子建設;負責組織、宣傳、機構編制、人事、人才、統戰、僑務、民族宗教、老干部和人大、政協聯絡工作;負責指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負責推進精神文明建設;承擔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經濟生態辦公室
承擔經濟生態平臺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負責擬訂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協調解決經濟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優化營商環境;負責平臺建設、招商引資、項目推進、環境保護、旅游開發、科技創新、企業服務、勞動糾紛化解、企業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轄區內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組織、協調和巡管工作;負責經濟統計、調查分析工作;負責推進工業、商貿服務業、建筑業發展;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農業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田園社區”建設;負責河湖長制、五水共治工作;負責農、林、水、動植物防疫、氣象災害防范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宅基地審批相關工作;承擔農村三資管理服務工作;承擔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平安法治辦公室
承擔平安法治平臺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負責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管理,綜合協調平安建設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普法教育、信訪維穩、矛盾化解、反邪教、禁毒等工作;負責協助公安、司法部門做好外來人口管理、“歸正”人員幫教;負責統籌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各相關條線的執法隊伍,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評價;負責社會工作者、網格員隊伍的管理等工作;承擔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社會事務辦公室(退役軍人服務站)
承擔公共服務平臺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工作;負責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保障、衛生健康、文化、體育、民政等工作;負責退役軍人服務工作;負責指導居民委員會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負責政務服務和便民服務事項辦理;負責便民服務中心窗口的日常運行管理;負責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組織、管理和服務;承擔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應急消防管理站
負責轄區內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完善基層應急消防治理體系,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及整改,協助有關部門實施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森林消防、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處置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消防、防災減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編制本街道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消防安全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監督檢查轄區內各類主體的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負責組織開展并指導預案演練;負責轄區內避災安置場所的建設、使用管理、物資配備工作;承擔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城鄉建設辦公室
負責轄區內建設總規和土地利用總規落實和管理;負責城鎮村莊規劃、村鎮建設、道路建設、村莊整治、交通秩序、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土地開發、小區建設、道路建設、舊房拆遷等工作;承擔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財政管理辦公室
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和執行財政預(決)算;負責國有資產、政府性收支和政府性債權債務管理;負責各項財政性資金的監管;負責本街道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等工作;推進本街道財政規范化和公共財政服務平臺建設工作;負責白云商貿園區財務和資產管理;承擔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六條 白云街道綜合服務中心為白云街道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股級,所需經費由財政全額補助。主要承擔農業技術推廣、農機、水利、林業、文化、衛生健康、勞動保障與救助、應急救援、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氣象等服務職責,按照崗位化管理原則落實到各內設機構。
第七條 白云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與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白云中隊實行“一支隊伍、兩塊牌子”,以白云街道辦事處名義開展執法,行使賦權事項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措施等職權。
第八條 人大、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聯、人武部等條線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第九條 核定白云街道機關行政編制34名;白云街道綜合服務中心事業編制38名。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執行。
按照“總量核定、統籌使用”的原則,結合內設機構、條線、重點崗位設置,核定白云街道中層領導職數31名,其中中層正職20名。人大、紀檢監察、組織、工會、共青團、婦聯、人武部等條線以及重點崗位管理的中層干部按有關規定在核定的職數總量內配置,可與內設科室中層職位統籌兼任、交叉任職。
第十條 本規定由中共東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東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根據機構編制管理權限,由白云街道黨工委決定、報中共東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備案的機構編制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規定自2024年3月22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