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783MB0N94570U/2023-189401 | 主題分類: | 工商 |
|---|---|---|---|
| 發布機構: | 東陽市市場監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21 |
| 文號: | 東市監〔2023〕27號 | 文件登記號: | GDYD68-2023-0002 |
| 有效性: | 有效 |
東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12個部門關于印發《東陽市關于大力促進個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舉措》的通知
市市場監管局、發改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社保局、農業農村局、文廣旅體局、金融辦、醫保局、大數據發展中心、稅務局、人行東陽市支行、原金華銀保監分局東陽監管組、各鎮鄉街道:
現將《東陽市關于大力促進個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舉措》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東陽市發展和改革局
東陽市司法局????????????????????東陽市財政局
東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陽市農業農村局
東陽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東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東陽市醫療保障局
東陽市大數據發展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東陽市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東陽市支行
2023年11月21日
東陽市關于大力促進個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舉措
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個體工商戶是重要的經營主體,在繁榮經濟、增加就業、服務民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當前,我市個體工商戶發展總體平穩,但在降本提質、要素支持、營商環境等方面仍面臨一些實際困難。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落實《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決策部署,推動我市個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現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
1.落實服務費用優惠政策。降低個體工商戶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刷卡手續費等服務費用。鼓勵銀行在免收一個賬戶管理費和年費基礎上,對個體工商戶免收全部單位結算賬戶管理費和年費。對個體工商戶通過柜臺渠道進行的一定金額以下的對公跨行轉賬匯款實行收費優惠。取消支票工本費、掛失費,取消本票和銀行匯票手續費、工本費、掛失費。支持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落實其他支付手續費減免政策。(責任單位:人行東陽市支行、原金華銀保監分局東陽監管組)
2.降低經營場所使用成本。鼓勵科技孵化園、電商園等為個體工商戶提供工作空間、共享資源等低成本、便利化、高質量服務。2023年底前,在東門菜場設立自產自銷攤位120個、共富攤位40個,在西門菜場設立自產自銷攤位15個、共富攤位10個。深化個體工商戶住所登記制度改革,對僅從事網絡經營等無固定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提供登記便利化服務。(責任單位:經濟開發區、各鎮街、市市場監管局)
3.減免個體工商戶電氣費用。對個體工商業用電實施階段性優惠,電壓等級不滿1千伏的個體工商戶在2023年不分攤天然氣發電容量電費等費用;對用電設備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個體工商戶采取低壓方式接入電網,計量裝置及以上工程由供電企業投資建設。執行時間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發改局、經濟開發區、各鎮街、供電公司)
二、減輕個體工商戶稅費負擔
4.推進減稅降費落實到位。對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以上政策執行時間至2027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5.落實社會保險費減免政策。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申請享受的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到期后,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單位費率、個人費率仍分別按0.5%執行,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6.落實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稅費減免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個體經營者為納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的脫貧人口,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20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農業農村局)
三、強化個體工商戶金融扶持
7.優化金融供給和保險服務。針對個體工商戶資金需求,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在授信總額、貸款期限、利率水平等方面開辟“綠色通道”。依托浙江省企業信用信息服務平臺(金華站)個體工商戶線上融資渠道,完善個體工商戶信用貸款評價體系,協同開展“貸款碼”應用推廣,提高個體工商戶融資便利性。深入開展“全國個體工商戶服務月”活動,建立個體工商戶金融聯絡員、金融顧問,“一對一”為個體工商戶送政策、送產品、送服務,大力營造金融服務個體工商戶良好氛圍。探索開展個體工商戶營業中斷損失保險,鼓勵保險機構為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提供多樣化保險產品和服務,增加個體工商戶財產安全、員工安全、公共責任等風險保障。(責任單位:人行東陽市支行、市金融辦、原金華銀保監分局東陽監管組、市市場監管局)
8.提供專屬創業擔保貸款服務。對初次創業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符合法定勞動年齡且個人信用記錄良好的,最高可申請不超過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因自然災害、重特大突發事件影響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可申請展期還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人行東陽市支行、市金融辦、市人力社保局、原金華銀保監分局東陽監管組) ?????
9.提升跨境業務線上辦理便捷度。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憑交易電子信息為跨境電商、外貿綜合服務等貿易新業態個體工商戶提供安全、便捷的跨境結算服務。加大對個體工商戶規避匯率風險的支持力度,個體工商戶匯率避險政策擔保比例由5%提高至8%,降低個體工商戶匯率避險套期保值成本。(責任單位:人行東陽市支行、市金融辦)
四、優化個體工商戶營商環境
10.優化服務提效能。深化“證照分離”改革,落實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登記備案事項清單動態管理。實施市場主體歇業集成服務改革,實現歇業申請、歇業政策供給、歇業監管、歇業恢復閉環管理。支持個體工商戶直接辦理經營者變更。對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或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未領用發票或者已繳銷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且不存在其他未辦結事項的,稅務機關即時辦結變更程序。(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市大數據發展中心、市級各有關許可部門)
11.提高“服務+監管”質量。深化構建“事前提醒提示、事中無事不擾、事后免罰輕罰”的全生命周期柔性監管工作體系。通過部門微信公眾號、行業微信群、媒體、浙江企業在線平臺等方式,廣泛提供業務資料或培訓幫扶;細心設置提醒提示規則,特別是對“入市第一課”等事項進行精準提醒提示,實現主動服務、精準服務、智能服務。加強宣傳解讀和指導,鼓勵個體工商戶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重塑良好信用。完善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分類標簽標注,抽查關聯信用規則,部門能聯則聯,減少對“守法者”行政檢查抽查比例和頻次。(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級各有關許可部門)
12.公平競爭優環境。以開展省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試點為契機,成立東陽市公平競爭審查和反壟斷委員會,印發《東陽市招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剛性約束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建立“自我審查為前提、商請會審作補充、商請材料要完備、會審標準應嚴格、會審結論需采納”的剛性審查形式,實施專家會審機制、合同備案審查機制、清理評估機制和全要素督察配合機制,推動招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有效落實。保障個體工商戶“一視同仁”享受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局)
五、拓展個體工商戶發展空間
13.實施分型分類差異化幫扶。依據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標準開展幫扶,按照“三型”(生存型、成長型、發展型)、“四類”(名、特、優、新)采取精準幫扶措施,提升個體工商戶發展質量。2023年,培育“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220戶。支持具有一定品牌影響力和知曉度的知名小店和“網紅店鋪”發展特色餐飲。挖掘培養以弘揚民間傳統技藝、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為己任的“老工匠”“老藝人”,打造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主題民宿、特色餐飲、精品文創等領域的經營樣板。鼓勵個體工商戶積極參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新經濟形態,拓展沉浸式、體驗式、互動式消費新場景。鼓勵個體工商戶自主申報“名、特、優、新”四類,依據個體工商戶發展狀況采取平臺引流、褒揚激勵、社會宣傳、金融支持等政策。(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廣旅體局、市稅務局、人行東陽市支行)
14.加大“個轉企”支持力度。2023年,新增“個轉企”280戶。允許“個轉企”企業使用原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原經營地址;支持個體工商戶將擁有的不動產、專利權、商標權等權益保護轉移至“個轉企”企業名下。(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5.支持提升質量賦能。綜合運用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對個體工商戶進行技術、質量管理能力、質量競爭力幫扶服務。加強對個體工商戶商標品牌培育,支持“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創新發展,挖掘老字號商標品牌資源,提高商標品牌管理能力。通過各品牌指導服務站向個體工商戶提供知識產權法律咨詢、專利商標申請注冊及相關服務。(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6.加強“小個專”黨建。黨建引領,加強表彰激勵,選樹全市最美個體勞動者,激發創業創新活力。加強黨建工作與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分型分類精準幫扶等重點工作有機融合,組織開展政策宣傳、要素對接、市場拓展,幫助解決個體工商戶經營發展中的問題和困難,形成“黨建促發展、發展強黨建”工作格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六、加大個體工商戶服務供給
17.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鼓勵個體工商戶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將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按規定納入職業培訓補貼范圍。線上線下齊發力,線上推送政策及時達,線下深入走訪解難題。綜合運用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對個體工商戶進行技術、質量管理能力、質量競爭力幫扶服務。優化培訓管理服務,簡化補貼申領程序。(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場監管局)
18.多措并舉推進“個體工商戶服務月”活動。充分發揮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聯席會議機制,持續開展《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宣傳貫徹工作,重點宣傳登記注冊、普惠金融、創業就業、權益保護等方面新政策。聚焦個體工商戶發展情況、經營狀況、難點問題等,通過上門訪談、集中座談、調查問卷、服務熱線等多種方式廣泛開展大走訪、大調研,有效落實送政策、問需求、解難題。(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級各有關部門)
19.全力搭建法律服務“快車道”。鼓勵和引導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市公證處、市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務機構為需要維權救濟的個體工商戶提供法律咨詢等法律服務。指導各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及時調解涉個體工商戶矛盾糾紛,搭建解紛“快車道”,為個體工商戶提供精準服務。(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級各有關部門)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各項政策措施除有明確規定時限或國家另有規定以外,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