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企業信息公開年報
(2022年3月9日)
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東陽市供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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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東陽市供電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電力監管條例》、《供電企業信息公開實施辦法》、《電力企業信息披露規定》、《電力企業信息報送規定》等文件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地方各級政府有關信息公開的工作部署,切實做好供電企業信息公開工作,確保廣大電力客戶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企業供電基本情況
1.企業基本情況
(1)電量情況:2021年全年社會用電量64.71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7.71%;全口徑售電量61.94億千瓦時,增長15.63%。
(2)負荷情況:統調最高負荷118.09萬千瓦,同比增長7.15%。
(3)用電戶數: 44.99萬戶。
2.供電基本情況
(1)兩率基本情況:兩率基本情況:2021年供電可靠率99.9867%,同比上升0.0066個百分點;電壓合格率99.795%,同比下降0.15個百分點。
(2)全年停電情況:全年未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
(3)故障搶修情況:2021全年共處理工單3075張,城市故障報修平均到達現場時間23.25分鐘,農村故障報修平均到達現場時間29.20分鐘,邊遠地區故障報修平均到達現場時間31.80分鐘。
企業供電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制度建設,機構設置情況
公司一直高度重視供電企業信息公開工作,并且積極加強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建立領導和工作機構,強化組織建設。建立以公司領導組成的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以公司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信息公開工作小組,相關部門專職為具體信息公開工作聯絡員。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全局信息建設規劃、信息審核、發布與歸檔、政策宣傳工作,營銷部(客戶服務中心)、運維檢修部等相關部門予以密切配合。
1.規范信息公開公示流程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信息公開公示管理,明確信息公開工作的工作機制、公開內容、監督考核事項以及內部職責分工等內容,根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擬定管理細則,持續優化信息公示工作流程;建立信息中臺機制,各方經審核后的信息匯聚至信息中臺后并行轉至全渠道進行公示,增加多道復核程序,確保信息公示準確、及時、同源,滿足信息公示業務需求的同時,線上、線下全渠道全過程統一管控。
2.建立信息公示核查監督機制
全渠道信息公示同標準、嚴要求,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開。建立信息公示核查監督機制,定期每月核查校對全渠道信息公示內容,不定期抽查全渠道信息更新情況,確保下發到位、宣貫到位、公開到位。
(二)主動信息公開工作內容
2021年,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東陽市供電公司主要通過東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dongyang.gov.cn)、供電營業廳等渠道進行公示公開,線上線下全渠道認真做好供電質量、停電信息、電價調整、代理購電以及業務流程等主動公開工作;受理并答復電力客戶等申請人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供電企業依申請公開的信息;督促指導公司系統所屬供電企業切實做好有序用電、代理購電等有關信息的公開工作,規范信息公開內容,保障信息發布的實效性。主要公開內容包括:
?1.東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1)企業介紹: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東陽市供電公司簡介、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東陽市供電公司資質、電力業務許可證。
(2)服務承諾及投訴電話:服務投訴舉報電話、國家電網公司供電服務“十項承諾”、國家電網公司員工服務“十個不準”。
(3)停限電公告:東陽公司計劃停電信息公告。
(4)供電質量及“兩率”:2021年度各季度供電質量及“兩率”情況。
(5)電價目錄及收費標準:國網浙江電力關于開展代理購電服務有關事項的公告、浙江省電網銷售電價表及國家發展改革委等相關文件。
(6)辦事程序:用電業務辦理程序、信息公開申請表、用電業務辦理告知書等相關文件。
(7)法律法規及制度標準:供電監管辦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力法、供電營業規則、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
信息公開年報及指南:企業信息公開年報、網站指南、12398能源監管熱線投訴舉報指南。
用電受電工程市場: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行為認定指引等國務院、國家能源局相關文件。
2.供電營業廳
各類業務辦理指南、12398能源監管熱線標識標牌、銷售電價表、供電服務十項承諾、員工服務十個不準、收費標準。
(三)依法申請公開信息等情況
2021年,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東陽市供電公司共計收到信息公開申請0件。
(四)向監管部門報送信息的情況
1.定期每月組織編制所屬供電企業主動公開信息情況表上報監管部門,主動上報供電企業信息公開情況和工作機制。
2.按時報送上級部門要求報送的營商環境監管等各類相關信息。
下一步企業信息公開和供電服務工作開展計劃
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東陽市供電公司將繼續嚴格按照國家能源局、地方各級政府、浙江能源監管辦要求,認真做好主動公開信息和依申請公開信息有關工作,切實提升信息公開能力,加強宣傳引導,確保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準確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務廣大電力客戶、服務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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